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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票电子行程单全面更换数电票的告知函发布日期:2025-09-29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客户:

您好!针对近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民航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的要求,遵循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特发此公告函,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

自10月1日起,民航境内航线旅客运输服务将统一使用电子行程单,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所有提供的票据凭证将全面实现数字化电子发票(以下简称“数电票”),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二维码等。所有数字化电子行程单仅支持在航班乘坐后方可开具。未乘坐航班不可开具数电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与信任,希望我们的服务能够继续给您带来更好的出行体验。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

链接: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5729/content.html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的解读

链接: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35727/content.html


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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